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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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0号通告

2022年4月28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号通知。全文如下:

鉴于近期全国和我市的疫情,为防止疫情通过货运渠道传播,决定对所有返回天津的旅客实行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备案制度。所有返津货运车辆到达目的地二十四小时前,货车司机应将车牌号、计划到达时间、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报至目的地收运单位,明确是否存在中高风险、14天内有在重点疫区居住史。收发货单位向当地社区(乡镇)报告,向货车司机推送我市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措施等信息。

二。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回天津的货代旅客入境我市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讯行程卡等资料。48小时内,做好驾驶室和车厢的消毒工作,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等。,积极配合我市的防控检查和卫生管理工作。所有返回天津的货车司机和乘客将实行免费“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符合检测条件者,待抗原阴性后及时放行。一旦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通知驾乘人员本人及其辖区实施属地管控。各公路检查站、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免费为广大货运代理和回津旅客提供抗原、核酸检测和必要的基本生活服务。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各区负责从防疫检查站到目的地的闭环管理,装卸后立即返回,严格落实卫生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短时间内不离开的,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以防发烧、咳嗽、流鼻涕等。,返回天津的旅客应立即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主动告知其逗留史,并及时向社区报告。返津旅客应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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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620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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