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月日开始

南京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月日开始,第1张

南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3月29日开始

根据: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与照顾婴幼儿和3岁以下儿童有关的费用,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 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至于具体扣除方式,夫妻一方可以选择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夫妻双方选择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如果监护人不是父母,也可以按照上述政策扣除。

2022年3月29日起,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家庭-普通业务-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或“税务-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界面,选择婴幼儿护理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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