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

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第1张

长沙芙蓉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一览

根据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原有配套措施,芙蓉区设立了软件产业发展集聚区。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招商引资:

鼓励企业入驻:

对新落户集聚区的软件企业(机构)给予以下补贴:

住房补贴:对购买公房的软件企业(机构),按照自住面积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单个企业(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租金补贴:对租赁办公场所的软件企业(机构),按照每人10平方米、专业技术人员50人以上30元/平方米/月、专业技术人员50人以下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赁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租赁价格全额补贴。装修补贴:对100名软件专业人员[2]的软件行业企业(机构),按照自住面积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单个企业(机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万元,补贴在企业(机构)入驻后一个月内到位。物业补贴:自结算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按占用面积2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隆平高新园区、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引进龙头企业:

积极引进世界500强[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4]、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5]、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涉及全球业务的龙头、骨干企业落户我区,或在我区设立地区总部、RD基地、技术支持中心,吸纳大量软件技术人才的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奖励中介投资:

引进世界500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全国总部,奖励投资中介机构[6]50万元;引进世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00强、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100强企业省级总部,奖励招商中介机构3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第三章人才引进与服务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对软件行业企业(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7]和高级软件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缴纳的市、区两级个人所得税全额奖励。支持企业(机构)扩大规模。单个企业(机构)第一年连续缴纳1年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0人、100人、300人、500人、1000人的,分别给予10万、40万、100万、200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专业技术人员会计按初级水平计算,1名工程师相当于1.5个初级水平,1名高级软件工程师、架构师或项目经理相当于3个初级水平。)联合院校定期为企业(机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广泛发布重点企业招聘信息,免费为企业(机构)提供专业人才招聘和灵活就业服务,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定、技能培训等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加强人才保障:

努力解决软件行业从业人员就医难、子女入学难问题,建立医疗和子女入学绿色通道。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新软件人才,按照“长沙人才22条新政”和《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享受购房、生活就业补贴和服务保障。软件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新的人才政策分类享受不同层次的长沙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未取得人才绿卡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当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利用芙蓉区现有资源,为软件企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一批“软件人才公寓”和“青年人才驿站”,可作为过渡周转房,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后勤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第四章企业培育

增加财政支持:

区政府与区内金融机构合作,设立3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对注册在芙蓉区的软件企业(机构)给予资金支持。以软件专利或著作权质押方式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补贴额度以企业(机构)当年的区级经济贡献为限。(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促进发展和升级:

支持软件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双软评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被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年,第一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第二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元。鼓励软件行业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对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技创新板等上市后备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或奖励300万元。同一个企业不会重复享受。(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金融事务中心)

支持RD创新:

芙蓉区对成功申请软件专利和生产性软件著作权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件和1000元/件的奖励。每年从最近一年获批的软件专利和版权成果中,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应用性、前沿性的优秀项目;每年选择一批软件技术含金量高、产能带动作用大、产业链覆盖广、示范带动性强的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并给予相关政策倾斜,对单个项目给予5-10万元的经济奖励。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支持产学研合作:

依托隆平高科技园区及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发挥科教资源优势,深化软件企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合作,支持共建RD机构,对建立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产学研结合的RD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创建应用场景:

充分利用芙蓉区第三产业资源,引导工业、服务业企业与软件企业(机构)建立共赢合作关系,鼓励芙蓉区企业(机构)示范应用,提升芙蓉区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园区建设,共同打造“智慧莲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满足政务职能和需求的前提下,为本地区软件企业(机构)提供试点和推广平台,帮助其拓展市场。区政府将向区内软件企业(机构)免费开放共享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信息数据资源和存储资源。(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隆平高新园区、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现代服务中心)

搭建产业平台:

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平台建设。引导成立软件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联盟,每年举办一次软件产业“莲花论坛”。在郭进中心设立新的软件产品发布平台,免费推广区内软件企业(机构)的RD产品。(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建设“双创”基地:

在指定建筑内建设软件产业“双创”基地。为正在创业的团队和个人提供免租金的众创空房和创业基地。使用期限为6个月。在聚集区安排免费共享的会议室、谈判室、咖啡室等配套设施。为小微企业和团队提供创业贷款,引导创投等社会资本机构入驻集聚区。(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金融事务中心)

优化商业环境:

搭建区内中小企业与软件企业(机构)的沟通平台,实现企业信息化建设需求与软件技术发展的无缝对接。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提高企业注册便利性。实行“一企一联络员”制度,提供“保姆式”服务,落实惠企政策,帮助企业(机构)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加强软件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协调中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数据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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