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离岗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

重庆职工离岗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第1张

重庆职工离岗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

离职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怎样的待遇?

(一)退休人员因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其退休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或者其职业病确诊前12个月平均月养老金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期满或者本人终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时,因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评定伤残等级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本人工资为基础享受相关待遇的,按照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支付相关待遇。

应该注意的是

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载明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就业期间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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