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

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第1张

长沙市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

长沙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聚集项目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大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10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大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结合长沙市人才队伍建设实际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是指2017年6月21日后来长沙创新创业,长沙制造业急需且相对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突出长沙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每年考核认定500名市级制造业急需人才。其中,重点战略产业链每年安排100个左右的名额,由企业自主认定。按照1:2:7的比例确定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和补助。

第四条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聚集项目由市委人才办协调,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开发中心每年定期在市级媒体上发布公告,牵头组织人才申报和企业自认定工作,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和推动。

第五条市级制造业急需人才通过人才申报认定和企业自主认定两种方式选拔产生。

第二章,人才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在长沙工作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和持股30%以上的股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薪40万元以上的技术技能人才。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技能人员。

3.以下奖项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4-10名;省部级、军队和国防科技进步奖特等奖6-10名,一等奖4-10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4.其他相当于上述水平或在本领域有较大影响、在省市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申报单位应在长沙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长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并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

第七条申请材料

(一)长沙市制造业紧缺和急需人才申报表。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和个人社会保障保险证明。

(4)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5)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资证书、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证书、获奖证书、代表作品等。).

第八条工作流程

(1)申报。申请人登录长沙市综合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 . chasha . gov . cn/CSRC _ portal/),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件。

(2)审计。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开发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列入实地考察名单。

(3)实地考察。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牵头组织由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人社、商务、教育、卫生健康、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调查组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推荐参会人员名单。

Iv)专家评审。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开发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会,重点考察推荐参评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角色扮演、紧缺和急需程度。按照排名顺序,按照1:2:7的比例确定享受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三级奖励补贴的推荐人选。

(五)审批和公示。市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将审定推荐人选名单,确定人选名单,并在市级媒体上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按照4:3:3的比例在3年内拨付奖励补助资金。

(七)颁发证书。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开发中心向认定的人才颁发《长沙市紧缺和急需人才聚集项目(制造业)入选证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证书(D类)》和长沙市人才绿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第三章企业的自主识别

第9条-身份证明的条件

(1)主体的识别。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明确当年需要扶持的相关产业链,自主确定市级急需人才的企业,并综合产业链所属企业上年度发展规模、投资额度、RD人员数量、发展潜力、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安排可自主认定的名额和层次。

(2)人才条件。企业急需且在长沙工作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股东的优秀骨干人才。

第10条确定程序

1)拟定一份清单。根据认定的企业数量和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作用等。,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市级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名单。

(2)内部宣传。拟确定的名单在企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选人。

(三)报批。企业应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开发中心申报拟认定人选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以下材料:

1.长沙市制造业急需紧缺人才企业自主认定汇总表。

2.长沙制造业市级急需人才名单。

3.人才的有效识别。

4.单位和个人的社保参保证明。

5.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4)媒体宣传。市委人才办对确定的人选进行汇总,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市级媒体上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按照4:3:3的比例在3年内拨付奖励补助资金。

(六)颁发证书。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开发中心向认定的人才颁发《长沙市紧缺和急需人才聚集项目(制造业)入选证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证书(D类)》和长沙市人才绿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评价管理。建立长沙制造业人才考核、激励和退出机制,对创新创业成绩突出者给予持续支持;对达不到预期且无正当理由的,终止相关待遇。

第十二条。一经查实,对在申报(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或认定资格,依法追回其扶持资金,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打假单位和个人不再享受长沙市政府的各类财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主管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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