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处理条件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时,缴存职工及配偶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购房提取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
(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的住房;
(2)存款人及其配偶在北京无房,在天津、河北省购房。
处理方式
1。先网上申请,再柜台办理
在线申请: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即可在系统中查询办理进度。
第二步柜台处理:
后续柜台处理所需的材料(由经手人处理)
(一)代理人的身份证;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原始购房合同;
(5)销售房产的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二手房)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原件(须提供以上两证之一);
(7)申请人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省份与身份证不符的,应提供);
(8)购房人姓名为购房人配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2。现场处理
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我处理了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原始购房合同;
(3)销售房产的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二手房)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须提供以上两证之一);
(5)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省份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应提供);
(6)购房人姓名为购房人配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②由经理处理
(一)代理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书和承诺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原始购房合同;
(5)销售房产的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二手房)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原件(须提供以上两证之一);
(7)申请人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省份与身份证不符的,应提供);
(8)购房人姓名为购房人配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经办机构、地址、电话、办理时间
现场办理:可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的代理机构。(点击查看机构地址)
网上办理:工作日8:30-19:00,周六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诺时限:1小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S2/]
(1)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存款人按其分中心规定办理。
(2)申请人已在中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同房提取,且迁入北京后申请继续提取同房剩余额度的,提供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无需其他任何材料。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中心支行的取款金额被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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