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北京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第1张

北京买房提取公积金流程(线上+线下)

北京提取公积金买房流程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重建拆迁安置房等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有两种处理方法。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第一步是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仔细阅读登录提示,然后点击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可选择“账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您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请在登录前完成注册。

第二步:选择提取项目,输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点击【1。在北京提取住房】在新增申请列表中,然后选择“待购房屋类型”进入相应的申请页面(如在中直副中心、国政副中心、铁路副中心有相同地址的购房提取,应共享并继续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

用户的基本信息显示在“基本信息”栏下。“婚姻状况”为“未指明的婚姻状况”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婚姻状况。如果“婚姻状况”选择“已婚”,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如果有通过北京市民政局验证的记录,选择后可自动导入婚姻信息;如果没有记录,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结婚证”图像。

在“房屋相关信息”一栏下,选择“是否有网签”信息项,分为两种情况:

(1)选择“是”时,选择【业主】和【所购房屋类型】,选择所购房屋类型,输入网上合同号(所购房屋类型为“存量房”的,应同时提供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房产证号);如果没有找到购买信息,需要修改网签信息重新查询,或者在“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输入相关信息。

(2)选择【否】时,选择【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票证原件图像。

①在“付款人账户信息”一栏下,填写“当前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开户银行”,系统自动显示对应的公积金卡号。

②如果申请人想使用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一类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取款,可以点击【新增新卡】,选择要新增的银行名称,输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新增】,然后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开户银行】。每个缴存职工可以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卡,每家银行限购一张卡。

③如果后续申请人希望公积金余额能够按周期打入自己的公积金卡,可以在“约定提取信息”一栏中选择约定提取日期和约定提取周期。如果之前办理过预约提取,会自动显示预约提取相关信息,可以保持不变,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同意提取信息”一栏不是强制性的。

2.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

流程与上述“商品房”方式基本相同。用户基本信息显示在“基本信息”一栏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与“商品房”后续操作步骤一致。

3.购买“公有住房,集资建房”

“基本信息”一栏与上述“商品住房”方法基本相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在“房屋相关信息”栏下,选择【房屋类别】和【房屋产权人】,输入相关信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的,应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编号,并上传购房收据或发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4.购买“重建,拆除,并收集回迁房”

“基本信息”一栏与上述“商品住房”方法基本相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在“房屋相关信息”一栏下输入相关信息,上传《拆迁或征收拆迁协议》。如果协议没有注明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款金额,则需要上传“房屋搬迁统一发票或收据”的图像。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的,应在表格中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的编号,并上传房产证或房产证的原件图像。

第三步是个人授权和承诺。

阅读并核对个人信息核实授权和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果想保留申请回执,点击打印回执即可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凭证回执。如需查询业务经办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完成申请。

第五步:查看收款提示,办理取款。

申请提交成功后,在页面左侧,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事项记录】中的【查看详情】,查询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执】补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

如回执所示:“您的取款已提交,请等待审批。您可以在“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的项目记录”中的“申请进度”中查看项目状态。”

①如果【申请进度】为“批准”,提取的资金将转入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

②如果【申请进度】为“审批失败”,您可以在“备注信息”栏查看失败原因。

③如果【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可以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要补充的材料及原因。用鼠标左键双击记录,添加上传的图片后重新提交。

④如果【申请进度】为“待审批”或“审批中”,则不审批。请稍后再次检查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提示:1。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避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如果回执上注明需要当场办理的,您应根据回执上的注明,携带相关材料到任一管理部门或受委托的银行代理机构当场办理。

2.申请人已在中支、国管或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同房提取,且申请迁入北京后继续提取同房剩余额度的,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无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分中心的取款金额被清零。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1.住房类型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网签合同号(所购房屋类型为“存量房”的,应同时提供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房地产证号)。无法提供网签合同号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号或房产证号、房地产买卖统一发票或注明应纳税额的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住房类型为“公有住房、集资建房”

申请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房改单位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向申请人出具的收据原件(如只能提供收据复印件,售房单位需在收据复印件上盖章)。收据遗失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购房人已付具体金额的说明;单位不出具说明的,按照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宅的房价计算公式计算。

3.房屋类型为“重建、拆除、征收回迁房”。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协议中未注明实际支付金额的,需提供回迁房销售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

第二步是在柜台办理

如果由我办理,我将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和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申请人填写的个人授权书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复印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和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和受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二。存款人已办理同一套住房的购房提款,中断后可再次申请提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理了同一套住房的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总金额。中断后,他可以再次申请退出。

有两种处理方法: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结算。

1.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我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点击提取事项右侧的【约定提取管理】,进入约定提取管理页面:

2.在“公积金认可提取信息”栏下,选择“认可提取日期”和“认可提取期间”,系统自动显示“认可下次缴费日期”。

3.在“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一栏下,点击“选择收款账户”,选择公积金用卡。如果申请人想使用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应是人民银行规定的一类银行结算账户)提取,可点击“添加公积金卡”,选择要添加的银行名称,输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就完成了。

4.单击[提交]。要保留申请收据,请单击打印收据。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1.如果我办理,我会带上身份证原件(或者人脸识别),选择任意一个管理部门和委托的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2.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复印件,选择任一管理部和受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3.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及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京铁分中心存款人按其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代理网点】查询分中心和代理网点地址。

"附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文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书、承诺书(样本表格)。文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13041.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7
下一篇 2022-08-1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