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海南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第1张

海南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海南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可以报销。

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1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结合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治疗。

(二)普通门诊(含普通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在职人员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标准。

(三)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符合《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每降低1年降低3%。

(4)一般医疗费用按照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管理

对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用药,应优先考虑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中选药品。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费用控制、药占比、规格和数量,以及药事委员会评审等原因,不得影响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供应保障。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医保电子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医院就诊。不得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不得私自涂改医疗文书,不得干预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并自觉执行有关医疗保险规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08146.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6
下一篇 2022-08-1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