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1张

江苏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地点+材料)

购买经济适用房并申请贷款

[处理时间]

江苏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日9: 00-12: 00,13: 30-17: 00(夏季时间下午14:00-17:00);

银行网点:工作日9: 00-11: 30-13: 30-17: 00。

[处理地点]

中国建设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农业银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中国银行: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工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兴业银行:宣武区长江路2号;

交通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124号;

中信银行: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9楼;

江苏银行:秦淮区中华路50号;

招商银行:秦淮区汉中路1号;

华夏银行:鼓楼区湖南路181号;

紫金农商银行: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加工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2.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非本地户籍需提供有效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首付款凭证;

6.借款人还款银行卡(贴现);

7.卖家身份证;

8.上市确认书;

9.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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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05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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