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自行车

南昌市自行车,第1张

南昌新建交警致全区电动自行车车主的公开信

新建交警致全区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

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大家好!随着文明交通管理的不断深入和市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安全骑行、文明骑行、守法骑行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交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仍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出行,我们郑重向全区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发出以下提示。请牢记并遵守它们:

1.不要买超标的车。买电动自行车请仔细检查,不要买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要求有脚踏骑行装置;最大设计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包括电池)不得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

2.免费注册。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后,可持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到市内任一交警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点(地址见附件)免费登记,取得登记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3.无证上路是被禁止的。对符合规定条件且未上道路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将予以罚款、暂扣并督促当事人依法上牌登记;对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交管部门将根据车辆属性鉴定结果,视情节做出罚款或暂扣处理。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关注交通安全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不骑无牌电动自行车或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佩戴头盔,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新建大队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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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93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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