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司给新员工办社保

乌鲁木齐公司给新员工办社保,第1张

乌鲁木齐社会保险中心致全市新参保企业的一封信

1。新参保企业社保登记

新参保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账户基本信息或开户申请表、客户、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注册地(县)社保分中心办理企业参保登记业务。

新参保企业需按时为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为16%,个人为8%,失业保险单位为0.5%,个人为0.5%。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

2。登录公司网络大厅

各类参保企业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后,可通过单位法人或经办人短信验证码、电子社保卡扫描、自治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CA、电子证照五种方式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社保业务(登录网址:点击进入)。

3。办理社保业务

目前,已有3大类51项社保功能在单位网厅上线。参保企业可通过单位网厅自主查询和办理社保业务。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原则上不再受理可通过网络大厅查询和办理的社保业务。同时,我中心提供12个社保高频业务操作视频供参保企业自主学习,后期将持续更新操作视频。请持续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4。注释

(1)单位在新参保首月完成人员增减后,必须到区(县)社保分中心柜台办理社保缴费核定和推税业务,确保当月社会保险费按时缴纳。

(二)参保单位当月不符合缴费条件,导致空月缴费的,应当到其社保分中心柜台办理社会保险费核定,并在次月推送税务业务恢复缴费。

(3)自2020年11月起,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移交税务机关。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扣除情况,请向你区(县)税务机关咨询。

(四)根据税务部门的征收时间,参保企业必须于每月15日前在网点大厅完成员工停保和续保业务。企业未及时停保的,多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中心不再办理多缴多退业务。

(5)参保单位当月完成职工增减后,可在网络大厅自主申请缴费核定和代收推税。独立税务推动必须在每月25日之前完成。

(六)微信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微信官方账号是我中心的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向全市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权威信息,涵盖社保政策、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待遇等信息。请动态关注参保单位。

(七)为不断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减少人员聚集,我中心将服务嵌入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倡导广大参保企业网上办理社保业务。

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

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局:0991-3107675

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局:0991-3825514

米东区社保分局:0991-3305028

天山社保分局:0991-2337209

Shabak区社保分局:0991-4533946

水磨沟区社保分局:0991-4643374

养老金支付科电话:0991-4680673

失业保险福利支付科电话:0991-4815255

工伤保险缴费处咨询电话:0991-468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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