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陪产假新规

太原市陪产假新规,第1张

太原产假规定

根据《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女方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且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应当给予15天的育婴假。

育儿假期间,可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可支付不低于二百元的婴幼儿教育费。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对农业人口给予一定的奖励。

陪产假条例

陪产假天数

太原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陪产假待遇

太原护理假期间,男方工资照常发放,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奖。

温馨提示:

新《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陪产假的具体规定,但各地各单位对陪产假都有相关规定。不同地区职业不同可能会有差异。

太原生育保险指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87240.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5
下一篇 2022-08-1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