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第1张

2022年上半年南宁兴宁区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南宁市兴宁区关2022年上半年推出

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申报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 和《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2022〕10号)等文件,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识别对象的范围

申请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南宁市兴宁区户籍。

(2)持有南宁市兴宁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南宁市兴宁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教师资格认证;已大学毕业的学生和研究生只能按已获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市申请办证;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南宁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可在我市申请认定。

(五)驻南宁市兴宁区辖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证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批复》(桂政函〔2017〕111号)精神,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识别条件

(1)思想道德状况。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对学历和技术资格的要求。

1.初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应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实际情况,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这些毕业生所在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承认。“毕业”“毕业”不符合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3)普通话等级要求。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B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汉语教学科目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甲级。

(4)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身体素质良好,心理健康,无传染性和精神疾病,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体检合格(体检结论1年内有效)。标准和操作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桂发〔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身高要求的通知》(桂发〔2016〕38号)、《关于取消教师资格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2.体检定点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体检中心0771-550135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朱敏路体检中心0771-2636285)、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北门;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63号0771-3811838)、南宁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良庆区秋月路8号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住院楼4楼健康管理中心0771-3376603)。

申请人应在上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3.告知承诺: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定点医院体检合格的,可选择告知承诺或直接在确认点提交体检表(请提前下载附件1到定点医院体检)。孕期不能做胸部透视的,应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在确认点签署承诺书后办理教师资格证。

(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科、板块应与考试证书标注的一致);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申请直接承认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任教资格。

四。确认时间和流程

(一)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00至7月5日16: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门户”)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户,完善个人信息,在我市注册期间登录注册(注册操作见附件2)。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注:网上申报填写的手机号码是本人的,核对真实,保证通讯畅通。

(二)现场确认处理方式

1.广西体育学院确认点只接受广西体育学院2022届毕业生申请,确认材料由就读学校收集(个人向教育局提交的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社会人员申请人可以证实这一点。接受户籍或持有兴宁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可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

(1)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兴宁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0号窗口(地址:兴宁区朱湘大道63号4号门)。

(2)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至2022年7月6日(星期三)。

现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12: 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陈先生0771-3290742。

(3)提交材料的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需要提交确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审核原件后退回)。

2.证件照。申请人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正面L寸彩色证书照片,白底(2.5X3.5cm,正规照相馆冲洗,非打印),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编号,以便申请教师资格证。照片应与网上申请和体检表中上传的照片一致。不允许有艺术照,大头照,浓妆照,PS处理过的照片。合格教师体检表上的照片应由申请人在体检前粘贴。

3.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原件审核后返还)。

(1)户籍已在我市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2)已在我市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我市居住证原件(居住证一年一签,请注意签发日期,提交未到期的居住证);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和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四)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宁市兴宁区)报名的,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证件上无法显示服务地的,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送达地点;

(5)港澳台居民在其居住地(南宁市兴宁区)申请的,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南宁市兴宁区)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

4.结论合格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体检表》(有效期一年)或承诺书(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的可不要求提供)。

6.文凭。(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的学历信息无需提供)。

学历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除外)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通过验证的,申请人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验证确认,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薛鑫网www.chsi.com.cn网上申请),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当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当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原件。建议具有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网上服务大厅进行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7.考试合格证等。(由申请人酌情提供)。

(1)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系统已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供)。

(2)参加免试认证改革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认证制度的不需要提供)。

(3)2011年及以前申请直认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花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践鉴定等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8.委托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我市教育局汇总我市港澳台居民报考人员名单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函至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处进行协调。

注:对于所有无法网上核实的证件,申请人应提供证件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核实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终止前补齐。

(四)查询结果并领取证明

1.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认定将在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结果及许可事项,申请人可在兴宁区教育局网站查询: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或关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2.领证。通过认证的申请人还可以在线查询许可事项。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表由申请人向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提交,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自负)。           

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需佩戴口罩,在测温亮绿色时到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

(二)申请人对违法犯罪信息核实的要求。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师准入查询性侵害犯罪信息系统的意见》,教师资格认定前,认定机构应当及时对申请人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派出所认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公安机关核实后作出认定结论,个人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向有关部门出具。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4)申请人须及时查阅通知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提交资料不正确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可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和《告知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正确的承诺。如果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属于诈骗教师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教师资格申请人用户手册

3.委托书

4.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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