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局婚姻登记

吉林省民政局婚姻登记,第1张

吉林市办理婚姻登记要什么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补充说明: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他们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他们可以签发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

3.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该和当事人的说法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材料;相关材料不一致、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补正。

4.当事人申报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材料。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30910.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1
下一篇 2022-08-1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