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最新疫情风险地区

四川最新疫情风险地区,第1张

四川疫情风险地区防控详情

一般要求

低风险区域

实施“严防输入,做好准备”的防控策略。

做好医疗预案和应急准备,开展重要交通枢纽的卫生检疫;加强预检、分诊和监测,规范发热门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高危和中危人员的跟踪管理、健康监测和服务。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全力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全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低风险区(无症状区)

一、疫情防控

(一)卫生防疫和医疗

1.应急准备。完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预案,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机制畅通高效。准备应急物资,包括治疗仪器、实验室检测设备和试剂、消毒仪器、温度探测器和各种医疗防护用品。

2.摆放餐具。指定病例隔离治疗定点医院,建立病例转送机制。每个县(市、区)都有足够的密切接触者集中进行医学观察的场所。

3.筛选报告。加强病例监测发现、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发热调查报告。

4.医学培训。做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在防控、诊疗、院感控制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关怀和同情,解决后顾之忧。

5.医嘱。全面恢复定点药店、门诊和医疗机构正常营业,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城乡居民正常医疗需求。

(二)信息通知

6.医疗信息。各地要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引导有呼吸道症状但无发热症状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外出需戴口罩,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

7.防疫信息。各级卫生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宣传机制,及时更新疫情;密切关注周边疫情,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提示民众出行和出行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当地疫情,依法定期发布防疫信息。

(三)交通管制和检疫

8.交通管制。暂停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进出疫情严重地区。

9.交通隔离。在机场、火车站、三级以上公路客运站、水上港口等重要交通枢纽和港口开展卫生检疫,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全面排查高危人员、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流入人员、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症状。来来往往的人都要测体温,一人登记,以便掌握旅行轨迹,防止疫情输入。

(四)人员分类管理

10.高危人员。

(一)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开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2)来自其他高危地区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三)对来自国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移民,从到达目的地时起,应当实施14天的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4)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直至符合出院标准。(5)无症状感染者应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后可以解除隔离。(6)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没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最后一次接触后14天。(7)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危人员进行严格管控。(8)禁止歧视高危人员,加强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11.中危人员。

(1)来自疫情危险地区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严格执行健康监测要求。(2)治愈出院的患者和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3)出现发热、干咳、气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及时报告,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核查和调查。

12.低风险人员。

体温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出行,也可以返回工作。

13.持有健康申报证书的人员。

到达用人单位所在地,持有在川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除体温异常外,无需留在家中或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各地、各用人单位不得单独设置限额起征点。与我省签订健康申报证书互认协议的省份,按协议规定执行。

14.其他人员。

(一)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和健康监测,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或来源不明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2)强化高校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对已回川但租住在外的大学生的全面排查和管理。

(5)人群聚集限制

15.尽量限制集体聚餐。尽量限制集体聚餐(包括农村自办的集体宴请),严格控制用餐人数。提倡“红事”要延时,“白事”要简化,提前到社区备案。

16.尽量限制集体聚会。避免聚会、聚会和娱乐、走亲访友等人群聚集活动。尽量限制音乐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庙会等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和人才交流会等大型活动。加强城乡市场人流管控。

(六)重点场所防控

17.社区。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健康教育、信息通报、人员排查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物资准备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不留死角。以高危人员和疫情严重地区人员为重点,全面排查登记,按有关规定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18.雇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员工复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督促员工出行前在居住地申报健康证明。落实“出入库检查”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做好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鼓励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或在家办公,实行分区工作,错峰分散用餐,控制会议规模和频率,减少人员聚集。应设置一个隔离观察区。对出现可疑症状的员工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的封闭消毒等工作。

9.机构。开学前,准备好方案和监控设备,隔离空室,改善环境卫生等。开学后实行“早、中、晚查体”,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进行跟踪登记,实行“日报表”和“零报表”制度;校园封闭,校外人员禁止入内,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实行错峰就餐。对从外地返回的师生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严格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有发热、干咳、气短、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应及时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20.公共服务场所。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必要场所和宾馆等生活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进出检查”、限流等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当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旅客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根据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

21.特别的地方。疫情结束前,监管场所、救助站、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老年公寓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防止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宗教场所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不开展聚集性宗教活动,禁止宗教场所人员流入流出。

具体防控措施参照《国务院关于科学准确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2020〕28号)中防控技术方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机制。

(七)公共卫生

2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控制和科普宣传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社区环境清理、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和其他重点场所清理,大力开展家庭环境清洁活动。

23.倡导文明卫生习惯。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全民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使用公用筷子和勺子、不随地吐痰等文明卫生习惯。尽量避免群体性聚集活动,全面提高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4.加强对动物来源的控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杜绝过度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活畜禽市场排查和消毒,有序规范城市中心城区活畜禽交易和屠宰。

25.特殊有害废物的处理。设置废弃口罩等专用有害废物专业化收集容器,按照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要求,处置废弃口罩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集中隔离点。

(八)应急物资保障

26.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努力扩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测温仪等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产能。严格执行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制度,重点保障高危地区、医院等一线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对运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医患、返乡农民工的车辆优先通行,不停车、不检查。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全面恢复工作和生产

27.企业。在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28.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全面开复工,全力保障和加快建设进度。

29.营业场所和服务单位。恢复宾馆、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等经营场所的正常营业。全面恢复餐饮经营单位正常营业,但限制团体聚餐和宴请(包括农村自办团体宴请)。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开放电影院、网吧、歌舞厅、KTV、酒吧、茶楼、棋牌室、农家乐、游泳池、健身房等休闲娱乐场所,但要缩短开放时间,限制人流量,严格落实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30.员工重返工作岗位。各地要主动与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对接,大力实施“春风行动”,做好健康证明申报的宣传和组织工作,通过专班、包车等“点对点、一站式”直达服务,促进农民工尽快安全返乡就业。企事业单位应优先安排低风险地区和持有健康证的员工复工。严禁将核酸检查作为员工复工的前置条件。(本文适用于其他三个领域)

31.要素保障。各地要大力统筹保障物资、土地、资金、就业、水、电、油气运输等要素。(本文适用于其他三个领域)

(二)全面恢复社会秩序

32.再学习再培训。托幼机构、中小学、高等院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恢复学业和培训。

33.公共场所是开放的。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开放公共场所。有序进行,但要缩短开放时间,限制人流,严格落实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34.景点开放。全面开放符合防控要求的景区和旅游度假区,但要缩短每日开放时间,限制人流量,严格落实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3)交通顺畅

35.全面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取消设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的检疫站,全面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堵塞的国省干线公路,取消劝返车辆和人员的不合理措施,严禁硬隔离或挖掘县乡公路。其他区域不得妨碍来自低风险区域的车辆人员的出行。

36.全面恢复道路运输服务。全面恢复已停运的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等道路客运和交通服务,有序恢复中等风险区域“点对点、一站式”道路客运服务。由于环保出台的暂停社会车辆限行措施,鼓励居民私家车出行。

(四)市场供应监督

37.实行自由市场供应,增加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采购、运输、配送和储存供应,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需求。

38.保障城乡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正常供应和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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