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婚俗概论

西藏婚俗概论,第1张

西藏婚姻习俗 西藏的特殊婚姻

1.藏族婚俗可分为旧婚俗和新婚俗。旧的婚俗大多是包办的。父母有抚养和解决子女婚姻的责任,子女只有服从和孝敬父母的义务。以前孩子没有权利问找媳妇还是找女婿。新的婚俗是父母不在爱情中代替婚姻。大部分都是自由婚姻。男女谈恋爱,告诉父母,办理习惯手续,最后结婚,但基本上还是按照过去遗留下来的求婚、订婚、婚礼的程序。

2.在西藏,一夫一妻制家庭占主导地位。但是,有一些地方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在我们眼里是非常特殊的家庭。

3.西藏的一夫多妻制和一妻多夫制由来已久。可以说是古代群婚习俗的遗迹。在1951年以前的旧西藏,有很多一夫多妻制的贵族家庭,主要是政治和经济原因,因为通过婚姻,贵族家庭可以扩大势力范围,巩固财产地位。一般来说,这类家庭的妻子来自不同的土司或部落。也有一些平民实行一夫多妻制。一般这种家庭是丈夫结婚后再与妻子、姐姐同居,形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在这种家庭中,姐妹们是一起结婚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妻妾之分,也没有贵贱之分。人们不会批评这一点,因为这在所有人眼里都显得很正常。

4.与一夫多妻制相对应的,还有很多一夫多妻制的家庭。这种家庭一般是杂婚制,一个兄弟,少数是杂婚制,一个朋友。我老婆先是被我哥娶了,然后就和我哥住在一起了。这种家庭和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一样,也是被人们认可的,不会引起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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