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相当于现任的刑警大队队长。都头在中唐都叫都督,后来一军为一都叫都督。在宋代,郡里没有“全头”的职位。 军衔“都头”。唐朝藩镇和皇军的首领被称为“杜江”或“都头”。
宋朝皇军有都督、副都督,职位比都督低。杜是一个军事单位。 在县一级,负责抓捕罪犯的人被称为“衙门”。主官只有几个,大概十几个人,分两个班,每个班的班长叫“班长”。 在郡里,都头是郡役的统称,即郡里任何一个长官都可以叫都头。这是借用锦衣卫的“渡头”二字,以示对郡公的尊重。 所以,宋武等人实际上是这个县的一个酋长。
一个县政府有一个头,两个头。比如雷横和朱彤是一个单位。宋武所在的清河县只有一个乡长。
1.县令,相当于今天的县令,是七品。
2.渡头,相当于刑警大队队长,没有编制。
3.杜健,相当于武警支队队长,八级。
4,团体训练,相当于一个荣誉职位,不是实际职位,从五个等级。
5.营地管理,相当于现在的舍监,没有编制。
6.科级,相当于看守监狱的工作人员,没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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