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税制是指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一年)内的各项收入综合计算征收所得税的制度。采用累进税率,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定后征收。综合所得税最早形成于19世纪中期的德国,后被美国、英国、联邦德国、瑞典、荷兰、日本等国采用。
2.它体现了量能课税原则,并能适应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不足之处在于,如果纳税人缺乏纳税的观念,税收征收机关没有很高的行政效率,就很难得到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