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资格在部分地区可以对法学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放宽。
2.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资格的地方包括: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自治县、自治旗,各自治区所辖的县、旗,各自治州所辖的县;
(二)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
(3)西部地区(西藏除外)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含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
(4)西藏自治区所辖的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