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博士学位者,须为已取得硕士学位者、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取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所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高水平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