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因家庭搬迁需要转学(市内)的,可由学生及其家长持变更后的户口和住房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在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部门加盖公章,最后将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送到转学学校。
3.在你就读的学校开一张转学联系单,拿着它到将要接收的学校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然后拿着它到你就读的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当然要出示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