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券业务是指持有股票的机构(包括基金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投资公司等。)并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将股票借给投机者出售。
2.但融券业务仅限于券商,融券规模有限。
3.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扩大了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使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平台向基金、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出借证券,再由融资融券客户空卖出证券。
4.转融券,扩大了融资融券的证券来源,增加了做空融券的机会。
5.2013年2月28日,转融券试点正式启动,首批标的证券做空动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