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城镇居民;
2.持有《残疾人证》的居民;
3、享受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一年以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
6.退休渔民和被征地人员;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中,男性在40岁以上,女性在30岁以上;
8.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