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组织的责问方式有哪些 看看这几条吧
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1.检查:对不履行职责、情节轻微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
2.通报:对不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3.改组:对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自己不能改正的,要进行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1.通报:对不履行职责的,要严厉批评,按规定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诫勉:对失职行为,情节轻微的,以谈话或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3.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对失职渎职、情节严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引咎辞职、降职辞退等措施。
4.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