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护区的概念是在哪一年提出的 我国自然保护区分为哪几类
海洋保护区的概念是在1962年提出的。1962年,世界国家公园大会首次提出了海洋保护区的概念。海洋保护区是指通过法律等有效程序封闭和保护其部分或全部环境而建立的潮间带或潮下带陆架区。
海洋保护区的目标
1988年,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第17届全体会议的决议中,确定海洋保护区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具有全球代表性的海洋保护区体系,根据世界自然保护的战略原则,管理利用和影响海洋环境的人类活动,提供对世界海洋遗产的长期保护、恢复、明智利用、了解和享用”。
从狭义上讲,海洋保护区的定义是指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自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及其他保护对象所在的区域、陆地水体或海域,并依法划定一定区域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
从广义上讲,海洋保护区是指为管理海洋资源和空以及保护脆弱生境或濒危物种而指定的任何沿海区域或开阔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