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概括功能的词是形声字。
2.形声字是在象形字、指称字和认识字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们是两个字的复体,由代表义类的能指(形旁)和代表音类的音标(音旁)组合而成。
3.形声字的能指只能表示某种意义的范围或者只能表示事物的范畴,所以在形声字中只是一个高度概括的类名,不能表示这个形声字的具体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