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民师补贴何时到帐 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1.2018年1月开始,生活困难补助分时段发放。具体到达时间请咨询当地教育局。
2.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17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的,从2018年1月起领取生活困难补助,往年不再补发。
3.符合条件的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生活困难补助在其死亡当月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4.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其教龄累计计算,每两个教龄视为一年。剩余工作年限合计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不会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自查和审核工作进行调整。
5.工作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贴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各市县自行筹集。今后,补贴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