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权证的基本作用是:林权证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确认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依据《森林法》或者《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登记发放的凭证。
2.林权证的作用是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利人依法持有林权证,拥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