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从农民中招收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
2.农民工享有与企业其他职工同等的权利。农民工不转移户口关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农民工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不同工种的具体试用期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企业招用农民工,应当直接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