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怎么评审中学一级教师
评定中学一级教师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教师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从事教师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担任小学、初中教师5年以上。
4.城市中小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1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的教学经历。
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根据教学部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出色完成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所教授学科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丰富的教学经验、显著的教学成果和一定的教学特色。
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上取得显著成绩,
素质教育创新实践成效显著;主管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
在指导和培养中、高等院校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