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总结如下
1.申请人持第二款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街道办证窗口提出申请。
2.经办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统)进行信息核对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信息登记的,经办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到社区工作站补充或者录入信息。经办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一步核实材料后方可受理。
3、办理调动、备案(聘用)手续并附有计划生育证明的,经办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予办理的,经办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其他计划生育证明,经办部门受理材料后应立即办理。
5.对拒绝按经办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发放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