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科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录取类别为文史类、法学类、教育类、艺术类。
2.理科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录取类别为理工类、经济管理类、农业类、医学类。
3.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艺术、体育类专业可由录取院校组织加试,加试应在报名开始前完成。通过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的院校和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