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2.申请生产许可时,申请人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布局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设备设施清单、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进行现场核查,如现场核查、查阅文件和核对材料等。
4.通过审核的,发给许可证;未通过审核的,整改后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