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三公”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解释:
1.秦朝时,宰相李斯创造了“三公九吏制”。三公指:丞相、御史、太尉。这三个公权力机关拥有实权,可以管理朝廷的行政、军事和内政。
2.西周时期,与三公类比的最高官职是太师、太傅、太保。
3.西汉时期设立大司徒(宰相)、大司马(太尉)、大司马空(神医)。指东汉时期的邱、司徒、司空。唐宋沿袭官职,但无实际职位。
4.明清时期,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头衔,仅作为大臣的最高荣誉称号,并无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