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远近光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变更使用远近光灯或者提前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发出超车信号时,有条件的应当减速,右侧让行。
3.在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后车应超越前车左侧,打开右转向灯,与被超车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驶回原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