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许可证。其中,外国人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实习3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