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写公文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书写日期,如2020年11月20日。书写日期一般应在正文下方空2行,右侧空4字,用3号仿宋体排版,书写日期上有签发单位的签名,日期居中。公文必须标明签发日期,以表明公文何时生效。
2.签发日期位于公文末尾,签发机关下方,略向右错开。投寄日期必须注明投寄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检查时间出现困难。发文日期一般是领导签发的日期。一般以领导签发的最后日期为准,以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