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顺位及比例

苏宁快递2022-07-27  23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起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开始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应当相等,特殊情况除外。

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第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女婿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继承人。

继承时,被继承人有遗嘱指定其个人财产由一个以上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从其遗嘱。

遗产分配比例

遗产分配比例是指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应分得遗产份额的基本标准。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本法所称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平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只有当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时,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照顾,而一旦具备这两个条件,就应该得到照顾。

(2)将遗产分配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时,可以多分,而不是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应当进行无分或少分遗产分割,这是民法典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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