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行为是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它不仅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还会损害邻里关系、社会风气甚至城市形象。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当予以赔偿,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另外,在共同侵权的情况下,即行为人为二人以上时,行为人除承担一般的高空抛物或坠物引起的侵权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