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错误(强条)
1.残疾人专用门,门扇未设置横把手和关门把手,门扇下方未安装0.35米高的门护板,门扇上未安装视镜,不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第7.4.1条第五款规定。
2.残疾人专用门,门内外地面高差大于15mm,且无坡度过渡,不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第7.4.1条第6款的规定。
3.楼梯间外疏散门的净宽度小于0.9m,不符合建筑规范第5.3.14条的规定。
4.建筑外墙与停车场的防火间距小于6.0m,不符合《汽车库、车库修理及停车场设计规范》第4.2.1条的规定。
5.边缘处防火墙两侧窗户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2.0m,且无固定的乙级防火窗,不符合高规第5.2.2条规定。
6.楼梯间的内墙上有一扇窗户,这不符合6.2.5.1规定的高标准。
7.当楼梯首层紧邻出口时,未采取防火措施将其与其他部分隔开,不符合《高规》6.2.2.3条款。
8.楼梯首层和前室的疏散门和门道的净宽度(装修后)小于1.20m,不符合《高规》第6.1.9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