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并不公布它受理的所有案件。只能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律文书无法送达。
2.法院公告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布的法律文件。在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公告被广泛使用。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公告和诉讼公告。它是法院就一定的诉讼活动或特定的人和事,依法向公众公布、张贴的通知性司法文书。
3.只是一份有法院印章的手稿。一般是在全国性的报纸上发表。即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报纸,如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等。,一般都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