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对从事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智能建筑工程特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的工程范围是指各类建筑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工程;
3.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4.这个标准有两个级别:一级和二级;
5.本标准中专业技术人员的项目业绩和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智能建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