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各大城市小件物品每公斤10元起,连续重量每公斤5~8元,大件物品每公斤1.5~8元。
2.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广州、深圳、云南、贵州、陕西等。,第一个重量每公斤10元,第二个重量每公斤4元。
3.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海南等地区,一重每公斤12元,二重每公斤6元。
4.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首重每公斤10元,次重每公斤5元,重庆、四川省,首重每公斤10元,次重每公斤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