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有哪些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经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无单位)同意初审后,送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核,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和离婚证)。
4.区县计生委在收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