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证公证是指公证处证明当事人公证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2.公证工作证明一般按照第三十四条“正文上签名(盖章)格式”或第三十三条“证书(执照)公证格式”出具。
3.公证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省部级或社会奖励。
4.一般在境外经历事实的,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