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手册怎么办 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各类学校毕业生转入本地区后,按规定到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后再发放。
2、通过社会招聘的各类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凭学校出具的通知书,连同被录用人员2寸照片,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直接录用,在办理录用登记手续时寄送。
3.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放劳动手册,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到辖区内,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至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
被其他单位招用的员工在就业期间,凭原单位出具的《上海市员工调动表》和《上海市员工返回表》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4.与企业签订协议后,由企业发放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劳动手册》。
5、其他失业人员,按失业登记的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