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聊天记录可作法律证据 手机聊天记录可作法律证据吗
手机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自2020年5月1日起,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正式作为诉讼证据,具有法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电子数据的类型进行了细化,包括五大类和多种形式:
1.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讯群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讯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
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成、存储、传输电子数据所依托的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等七个因素,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决定明确规定,电子数据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这意味着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正式作为诉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