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6号文件撤销了燃气开户费。
2.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这些费用应该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开发商在买地的时候就已经缴纳了。否则按照规定,他们无法办理规划和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平摊在房价上,不能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虽然在规定中特别明确,但是由于执行政策不同,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已经取消了燃气开户费的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