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示国旗时,应将其置于显著位置。
2.与国旗和其他旗帜列队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3.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展示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显著的位置。
4.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5.在竖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时,应当缓慢升降。上升时,国旗必须升到杆顶;降下时,国旗不得落地。
6.降半旗时,国旗应升至旗杆顶端,然后降至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降下时,应先将国旗升至杆顶,再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