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各地最低工资表出炉
1.11月1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四个档次分别调整为:1550元、1380元、1280元和118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
2.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和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报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